1、机械伤害
露天矿山在穿孔、铲装、运输、排卸等作业过程中,由于人为失误或者设备故障等原因容易造成机械伤害。
2、爆破事故
爆破作业是矿山开采中必不可少的工序,爆破事故也是矿山常见的伤亡事故之一。爆炸物品从采购、运输、储存、保管、分发、加工、使用等全过程稍有不慎将会发生严重事故,导致作业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影响安全生产。
3、电气事故
电气危害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电气火灾危害和触电危害。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和辅助系统均使用较多的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和设施如果长时间超负荷运行,产生大量热量,导致电气没备内部绝缘体破坏,保护监测装置失效,造成火灾、爆炸;另外,配电线路、开关、熔断器、插销座、照明电器、电动机等均有可能引起电伤害,也可能成为火灾的引燃源。
4、露天矿边坡滑坡
随着露天矿山开采深度的增加,其边坡高度也在加大,滑坡等失稳现象逐年增多。根据我国大中型露天矿山的不完全统计,不稳定边坡或具有潜在滑坡危险的边坡,占矿山边坡总量的15%~20%左右,个别矿山高达30%。
5、排土场滑坡、泥石流事故
排土场作为一种巨型人工松散堆积体,其性质特点决定了容易形成滑坡、泥石流等事故。而且,矿山企业普遍将排土场建在村庄或矿区的上游地区,因此也对下游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其他事故:中毒窒息、水灾事故、火灾事故。
(1)安全平台宽度不宜过窄,一般留有1
(3)分区扩帮。扩帮剥离与正常剥离应分区作业,如在同一区段应交错作业,根据扩帮高差大小不同,水平错开距离一般应大于200m。
(4)定向爆破。扩帮采用定向爆破,使爆破方向不转向采空区一侧,以防止扩帮爆破滚石威胁下部正常采剥作业安全。严禁两个相临的组合台阶同时进行爆破。
(5)保证运输作业安全。陡帮采剥阶段,如上部扩帮作业,不允许有运输设备等通过。
1、穿孔作业安全检查
(1)钻机在较大的坡度上行走(大于15°)必须放下钻架,采取防倾覆措施;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必须放下主架。
(2)钻机与下部台阶接近坡底线的电铲不同时作业。
(3)操作人员在主架上处理故障或进行正常维护时,必须佩戴安全带。
2、穿孔作业的安全处置
(1)钻机稳车时,应与台阶坡顶线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千斤顶中心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台车为1m,牙轮钻、潜孔钻、钢绳冲击式钻机为2.5m,松软岩体为3.5m。钻机作业时,其平台上不应有人,非操作人员不应在其周围停留。钻机长时间停机,应切断机上电源。
(2)钻机靠近台阶边缘行走时,应检查行走路线是否安全;台车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2m,外侧突出部分至台阶坡顶线的最小距离为3m。
(3)钻机移动时,机下应有人引导和监护。行走时,司机应先鸣笛,履带前后不应有人;不应90°急转弯或在松软地面行走;通过高、低压线路时,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钻机不应长时间在斜坡道上停留;没有充分的照明,夜间不应远距离行走。
(4)移动电缆和停、切、送电源时,应严格穿戴好高压绝缘手套和绝缘鞋,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缆钩。钻机发生接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同时任何人均不应上、下钻机。
1、爆破作业前的准备
(1)准备好装药的工具及器具。
(2)了解天气情况。
(3)做好爆破前相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4)做好警戒工作。
(5)炮孔的验收:炮孔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偏斜;有无堵孔、卡孔现象,硐室有无坍塌的危险;炮孔内是否有水。
经检查后,如发现炮孔内存在问题,必须处理完毕后,方可装药起爆。
2、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及检查
(1)各级领导要把爆破作业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监管,并有专人负责,爆破作业要有专人指挥。
(2)建立健全爆破作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认真组织爆破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并持证上岗。
(4)加强爆破材料的管理,严格执行发放制度。每次爆破后,爆破员必须及时将剩余爆破器材退库。
(5)爆破作业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
(6)必须建立爆破信号系统,做好警戒工作。按时间顺序先发出预警信号,开始清场;清场完毕后,确认人员、设备等撤离爆破警戒区,警戒的距离必须留有充分的安全系数,所有警戒人员到位,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发出起爆信号,准许起爆人员起爆;安全等待时间(一般不得小于5 min,特殊情况由设计确定)过后,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内检查,确认安全后,发出爆破警戒解除信号。
(7)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作业:①未严格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做好准备工作;②有边坡滑落危险;③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④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⑤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⑥作业地点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8)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9)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填写爆破记录。
3、盲炮处理
在爆破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起爆药包(雷管或导爆索)瞎火拒爆和炸药未爆的现象叫做盲炮,包括残爆和拒爆。
处理盲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处理盲炮前应由爆破领导人定出警戒范围,并在该区域边界设置警戒,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许进人警戒区。
(2)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盲炮电路短路。
(3)不应拉出或掏出炮孔和药壶中的起爆药包。
(4)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销毁;在不能确认爆堆无残留的爆破器材之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5)盲炮处理后应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或提交报告,说明产生盲炮的原因、处理的方法和结果、预防措施。
铲装工作是露天矿开采全部生产过程的中心环节。
1、铲装作业安全检查
(1)同一平台作业的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及相邻两阶段同时作业的挖掘机间的距离必须满足《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
(2)挖掘机在作业平台的稳定范围内行走。
(3)挖掘机、前装机铲装作业时,禁止铲斗从车辆驾驶室上方通过。
2、铲装作业安全处置
(1)挖掘机汽笛或警报器应完好。进行各种操作时,均应发出警告信号。夜间作业时,车下及前后的所有信号、照明灯应完好。
(2)挖掘机作业时,发现悬浮岩块或崩塌征兆、盲炮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设备开到安全地带。
(3)挖掘机作业时,悬臂和铲斗下面及工作面附近,不应有人停留。
(4)装车时铲斗不应压碰汽车车帮,铲斗卸矿高度应不超过0.5m,以免震伤司机,砸坏车辆。
(5)不应用挖掘机铲斗处理粘厢车辆。
(6)两台以上的挖掘机在同一平台上作业时,挖掘机的间距:汽车运输时,应不小于其最大挖掘半径的3倍,且应不小于50m;机车运输时,应不小于二列列车的长度。
(7)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
(8)挖掘机通过电缆、风水管、铁路道口时,应采取保护电缆、风水管及铁路道口的措施;在松软或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应采取防止沉陷的措施;上下坡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9)挖掘机上下坡时,驱动轴应始终处于下坡方向;铲斗应空载,并下放与地面保持适当距离;悬臂轴线应与行进方向一致。
(10)挖掘机运转时,不应调整悬臂架的位置。
露天矿运输是露天开采主要工序之一,包括公路运输、铁路运输、带式输送机运输、溜槽平硐溜井运输、斜坡卷扬运输等,重点是公路运输。
1、公路运输的安全检查
为了确保公路运输的安全,应做到下列几点:
(1)自卸汽车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2)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对主要运输道路及联络道的长大坡道,应根据运行安全需要,设置汽车避让道。
(3)正常作业条件下,同类车不应超车,前后车距离应保持适当。生产干线、坡道上不应无故停车。
(4)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黄灯与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间距应不小于30m。视距不足20m时,应靠右暂停行驶,并不应熄灭车前、车后的警示灯。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5)自卸汽车进入工作面装车,应停在挖掘机尾部回转范围0.5m以外,防止挖掘机回转撞坏车辆。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
(6)卸矿平台应有足够的调车宽度。卸矿地点应设置牢固可靠的挡车设施,并设专人指挥。夜间装卸车地点,应有良好照明。
(7)下坡行驶不应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司机不应离开;应使用停车制动,并采取安全措施。
2、带式输送机运输的安全检查
(1)带式输送机两侧应设人行道,经常行人侧的人行道宽度应不小于1.0m;另一侧应不小于0.6m。
(2)带式输送机的运行,应遵守:任何人员均不应乘坐非乘人带式输送机;不应运送规定物料以外的其他物料及设备和过长的材料;应及时停车清除输送带、传动轮和改向轮上的杂物,不应在运行的输送带下清矿;必需跨越输送机的地点,应设置有栏杆的跨线桥;机头、减速器及其它旋转部分,应设防护罩;输送机运转时,不应注油、检查和修理。
(3)各装、卸料点,应设有与输送机联锁的空仓、满仓等保护装置,并设有声光信号。
(4)带式输送机应设有防止胶带跑偏、撕裂、断带的装置,并有可靠的制动、胶带和卷筒清扫以及过速保护、过载保护、防大块冲击等装置;线路上应有信号、电气联锁和紧急停车装置。
(5)更换拦板、刮泥板、托辊时应停车,切断电源,并有专人监护。